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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

――在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20161020日)

院长 陈新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审判长负责制为突破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为全国法院关注的新亮点。2012年、2013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名列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市先进法院、全省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

一、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全力护航辖区发展大局

严格执法办案。五年来,随着社会加速转型、经济快速发展,诉诸法院的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且年年大幅增长,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多,处理难度大。我院立足公正司法,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2012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4919,办结181883, 比前五年分别上升50.36%37.29%,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340件,案件标的额连续五年高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其中审结刑事案9690件,判处犯罪分子16716名,对2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审结涉公司、金融、股权等商事案件54580件,房地产案件9156件,知识产权案件7219件;审结婚姻家庭、医疗、交通、侵权、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37444件;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672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767件。执行共执结案件56944件,累计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63.84亿元,执行标的到位金额、人均结案数在全市法院处领先地位。

延伸审判职能。审判执行工作态势是社会矛盾的晴雨表,也间接反映了社会管理服务需求,我院建立季度案件分析报告制度,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组织调解员庭审观摩与业务培训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常态化普法活动200场,向10个街道社区派驻93位社区法官,向61所学校派驻校园法官,对全区中小学校实现了全覆盖。举办公开示范庭、法律专题讲座、司法服务座谈会,制作《法制画报》,提高公众法治意识

推动辖区综治。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化诉前审前调解制度改革,与相关部门建立福田区诉前联调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诉前联调合力;引入义工首创爱心调解员制度,立爱心调解员初调、人民调解员和法官助理跟踪调解、法官指导和把关的调解模式。五年来以调解、撤诉、和解、协调等方式结案的各类案件达30071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向政府机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发出司法建议124份。加强与其它司法机关民政部门、居委会的联络工作机制,加大综治信息公开与共享

二、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用改革思维破解发展难题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为全国司法改革新亮点。2012年我院率先探索以审判长负责制为突破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2014年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法院,为中央司法改革提供了示范样本和实践经验。创新工作机制,组建59个新型审判团队,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依法独立办案机制;科学界定权力边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取消案件行政化审批环节,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裁判标准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此项改革获评深圳市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首届金鹏改革创新奖,并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国家级、省、市级上百家各类媒体给予了报道和关注,中央、省、市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以及全国人大代表考察组先后到我院调研,充分肯定了我院的改革探索。

“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促进效率新提升。制定了深化繁简分流工作“13”配套改革方案,确立了以少量法官办结多数简单案件,速裁快审快执结案约占全院民商事、刑事、执行三类案件结案50%的总目标。建立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扩大适用简案快办的案件范围,实现各类案件领域全覆盖。配强团队人员,根据速裁快审快执案件时限短、节奏快、辅助工作量大的特点,按照“1法官 n助理”模式配置团队,全院共有速快审快执法官16名,辅助人员34名,以全院14.3%的法官及19.5%的辅助人员办理全院50%左右的新收案件。简化办案流程,加强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简单案件流转顺畅、快进快出。今年组建新团队后,6月以来速裁快审快执团队共结案9093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51.07%,在三个多月的时间内法官人均结案达480.6件,基本实现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结案占总结案“三个50%”的目标。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专业化改革获充分肯定。实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组建保全团队专门办理保全事务,司法辅助中心统一管理诉讼材料收转、邮件收寄、外出送达、司法委托摇珠等实行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案件立案的同时即由执行指挥中心开展“五查”,促进执行工作全面提速。开展司法送达工作机制改革,建立由团队电话送达、电子送达、邮政送达、集约外送相结合的送达工作模式,努力破解“送达难”。此项改革得到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为书面交流材料予以印发。

审判方式改革彰显人文关怀。在全省率先探索全覆盖、多层次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实行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审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和社会帮扶体系。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被告人不再身着囚服出庭。展家事审判改革,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实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保障未成年人权利。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诉讼指引和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35.2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33万元。

三、牢记宗旨,取信于民,司法公开为民推陈出新

诉讼服务强化便民利民。实行立案登记制,遵循“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原则,更有力保障群众诉讼权利。建设兼具立案审查、诉讼指引、查询答疑、诉前联调等多项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开通民生案件绿色优先通道,采取夜间送达、假日法庭等工作模式,方便群众诉讼。建立网上诉讼服务系统,提供网上查询、预约立案等功能,打造“网上网下、线上线下、虚拟实体”一体运行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平台。

司法公开纵深推进。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发布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提升公开深度和广度。紧跟信息化社会需求,建立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增进与群众的互动与交流。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生效判决上网公开上网裁判文书42919篇,庭审直播884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数量排名中,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十名。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庭审录音录像的管理、使用、储存、随案归档制度。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1000人,推动解决“执行难”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面向外籍人士举办专场开放日活动,为建设国际化先导城区营造良好的司法人文环境。

社会监督与交流方式多样化。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设立联系热线、短信、微信互动平台、联络专刊等,主动接受监督。探索代表、委员列席旁听审判委员会新方式,邀请律师、专家学者等参与庭审评查、文书评优和执行见证,与代表、委员、司法监督员和律师等召开座谈会30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共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2件。聘任50位社会各界代表为司法监督员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市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处、区司法局签订协作备忘录,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就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等多项工作达成共识,开辟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为法官与律师搭建公开、透明、规范、畅通的沟通平台

四、不忘初心,忠诚履职,队伍作风能力进一步锤炼

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根基。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党性教育为核心,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切实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到南岭村考察,学习发扬创新务实、勇于担当的精神。

强化监督制约,狠抓廉洁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四风”整治,着力改进审判作风。在司法改革中探索重新构建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依法放权和有效监督有机结合,将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和廉政监督有机结合,确保审判权力依法行使。制定防止不当干扰、过问案件的追责制度,保障审判人员依法履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审务督察、违纪查处等制度,突出整治“六难三案”等问题,确保司法廉洁。

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三化”建设。加强正规化建设,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改革任务,择优产生112名首批中央员额制法官加强专业化建设,重视教育培训和知识更新,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业务交流和能力提升,出台涵盖98个管理规范的制汇编,编撰四本司法能力建设丛书。加强职业化建设,建立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配套的职业保障机制,建立法官单独薪酬体系,警员序列实行薪级工资制度,职业保障水平实现一定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福田发展史上精彩纷呈的五年,也是我院工作不断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集体、全市先进法院、全省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等多项荣誉,立案庭被荣记集体一等功,十位同志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辛勤工作、忠诚奉献的结果,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质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同中心城区的地位相比还存在差距;二是案件的增速和人员增长比例失衡,案件多人手紧矛盾仍然突出,法官年人均办案300多件,远远超出合理承受范围,辅助人员也存在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的问题;三是随着案件的增加、人员的增多,司法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办案效率;四是法院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尚不健全,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不利于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五是司法改革背景下监督和反腐面临新挑战,如何适应新机制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效平衡放权与控权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所有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也期待社会各界给予更大的支持。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的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第七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标杆法院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抓手,以社会认同为检验,为福田区加快建成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和率先落实“四个全面”的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公平正义的法院工作生命线,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

深化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依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把握好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守护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依法调节各方利益关系,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实保障民生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坚持外部“疏源”和内部“提速”相结合,尽最大努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勇于创新务求实效,探索司法改革新经验新路径

积极稳妥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人财物统管改革和职业保障改革等四项综合改革的政策落地。进一步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审判职权配置,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保障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工作机制。探索刑事审判认罪认罚案件庭审方式改革,推广在看守所、执法办案单位等场所内建立速裁法庭,探索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和接收工作,推进刑事裁判和社区矫正入矫工作无缝衔接。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审判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信息化发展。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协助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范围和规模,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达到“去库存”、“降成本”、“去短板”的司法供给侧改革效应。深化司法事务集约化改革,提高审判辅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优化审判团队组建模式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

三、扩大司法民主和公开,多方位服务社会发展

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依法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法院内部、当事人和社会多层次监督。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进“12368”公益服务,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创新和扩大司法监督的方式与途径。深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积极支持律师依法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律师参与调解等工作,并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司法廉洁。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增强司法民主。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按照“一校一法官”的原则实现全区所有学校全覆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辖区发展。

四、提高信息化技术水平,推动智慧法院建设

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切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互联网”建设,开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运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并生成法庭笔录。升级庭审数字化系统,完善远程取证、远程开庭功能,助力审判效率提升。积极引导当事人、律师等提交电子诉讼材料,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健全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全程受到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现代管理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司法成本,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整体提升审判质效。

五、严格规范法院管理,着力提升队伍能力与作风

坚持预防和惩处相结合,建立司法改革背景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机制,确保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坚持从严治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人文关怀力度,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完善法官培养机制,健全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完善法官业绩评价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完善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法治建设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蓝图催人奋进,使命重于泰山。我院将在区委领导和区人大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改革创新,勇于担当,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公正福田、法治福田建设,为福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审判执行工作数据图

 

1: 20122015年收结案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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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22016 年人员情况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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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220169月受理各类案件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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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220169月审结各类案件构成图

5 : 201669月改革试行期间

   通过速裁快审快执机制分流案件情况

 


 

 

附件二:名词注释

1.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一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改变过去办案力量配置在庭、科、室,条块分割难以及时应对案件变化的资源配置方式,以相对固定的合议庭为基础对现有人力资源优化整合,建立以法官为核心、审判团队依法独立办案的扁平化管理新格局。二是调整审判职权结构。以“权责一致”为标准进一步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制定审判职权配置规定文件,明确由审判委员会、院长、副院长、庭长行使的审判职权,裁判权主要集中在法官和合议庭手中。三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限定审委会讨论个案的范围,加强对全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以及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监督改变审委会委员以行政职务为主的配置,建立以资深法官为主的委员结构,强化审委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四是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讨论研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或争议较大的案件,以达到统一裁判标准、交流审判经验的目的。五是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取消行政化审批方式,加强院长、副院长、庭长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构建以信息化为依托的审判权运行监督体系,完善审判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审务督察等管理机制,建立差异化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全方位动态监督。

2.“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机制。这是应对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的做法。即将复杂案件与简单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对不同案件适用不同的办理流程,缓解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的矛盾,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办;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目的。我院从20125月挂牌成立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和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建立起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今年我院制定了深化繁简分流工作“13”配套改革方案,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工作方案》以及民商事、刑事、执行繁简分流配套细则。20132015年,我院通过繁简分流工作机制,9名速裁法官办理案件54149宗,占我院民商事案件受理数的73.17%结案31661件,占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42.8%,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12174件。今年组建新团队后,6月以来速裁快审快执团队共结案9093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51.07%,在三个多月的时间内法官人均结案达480.6件,基本实现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结案占总结案的“三个50%”的目标。

3.立案登记制改革:201551,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这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进行的改革,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有力举措。立案登记制度是指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案件、国家赔偿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不再进行实体审查,仅对形式要件如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等内容进行核对,除法律规定明确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立案登记制的基本原则是: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依法登记、依法受理。

4.完善审判监督责任体系。制定了《审判职权配置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改革配套制度,完善审判职权配置,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监督权和综合管理职权。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加强裁判标准统一和业务交流。制定《错案预防与办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案件质量监督制度,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负责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

5.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是法官职业化改革的基础,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我院成立法官推荐入额专业评审委员会,聘请4名院外委员参与综合评审工作。经过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考核、考试、综合评审、入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等程序,按照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作为推荐入额的主要标准,择优产生了112名法官为我院首批中央员额制法官。首批员额内法官平均年龄40.4岁,男性55人、女性57人,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41名。2016 927上午,我院举行中央员额制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标志着我院法官队伍建设向着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迈进。

6.“全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机制。我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司法局签署《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备忘录》,建立了广东省首个“全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体系。“全覆盖”即对未委托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的被告人均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多层次”即将法律援助分为法律帮助和指派辩护人两种形式,基于案件繁简分流的需要,区分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和普通程序刑事案件两种类别进行适用。对于进入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在符合法律和备忘录规定的情况下,通过指派辩护人的方式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援助;对速裁和其他简易案件,凡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范围且被告人及其家属未委托辩护人的,通过驻看守所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7.爱心调解制度。我院结合深圳“爱心城市”和福田“志愿者之区”的特点,大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创爱心调解制度。通过公开招募,建立了百名爱心调解员库,从中聘请了40位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开展义务调解工作。 201358日, 全市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主要领导带领80余位参会人员到我院调研,对爱心调解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8.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包括家事案件先行判决,即对于出现家庭暴力等重大危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对婚姻关系解除及过错赔偿问题先行作出判决;与区公安分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人身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若违反“保护令”,法院可对施暴者处以罚款、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创设离婚生效证明书,保护家事案件当事人隐私,方便当事人依据法院裁判文书处理相关事务;引入社工家事调查员、调解员,探索社会调查机制,确保案件处理结果最有利于儿童成长及其权益保护。

9.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国家层面、战略层面上强调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内容涉及司法和社会治理,责任涉及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等多个部门,是一项跨领域、跨部门改革。2014年我院制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规程》,差别处理“诉”与“访”,以诉访分离为切入点,引导信访人回归司法程序,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信访诉求,确保涉诉信访由法院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以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10.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宽”就是对于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宽处理。“严”就是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11.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前科制度在加强刑罚效果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会给罪犯回归社会带来一定的阻碍,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罪犯,前科的存在会给他们复学、升学、就业等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方针,帮助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我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该制度适用对象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免刑的犯罪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无需未成年人申请,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做出前科封存的决定并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以后,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可以进行查询外,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12.强制执行工作和执行“五查”。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以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还可以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并纳入失信“黑名单”。2012年以来我院对815名拒执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做出拘留决定书,对105名拒执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2014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000人。为加大执行工作集约化水平,提高解决“执行难”的联动机制效应,2011年,深圳法院在全国首创“鹰眼查控网”,这是通过网络与各联动、协助单位互动,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的信息化工作平台,受理执行案件后3日内即主动查询。鹰眼查控网运行以来,被执行人财产五查(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工商股权、证券)率接近80%

13.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7月印发)明确,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11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我院出台《福田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有福田特色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与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之间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工作机制。

14.“一站式”服务机制。我院将立案大厅打造成兼具立案审查、诉讼指引、查询答疑、诉前联调等多项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20125月,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布置和设施处处体现便民、利民原则。依据功能设置的不同,大厅分别设置了导诉台、立案窗口和联调工作室、信访接待室,还设置了当事人休息区,并配备有饮水机和座椅,免除当事人排队等候之累。硬件配置有内线电话、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led显示屏、便民桌椅、笔墨纸张、格式文书、常用医药用品等,并配备有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及打印机,供当事人查询打印企业主体信息材料等。为指引当事人参加诉讼,诉讼服务中心制作编印了常见的各种诉讼文书样本和诉讼指南,供当事人随时取阅,当事人还可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案件信息和审理进程,查询文书格式、诉讼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等有关规定。

15. 12368热线。12368”是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设立的专线电话。该热线系统由短信平台、自动应答平台和人工接听服务三部分组成,通过对接审判业务系统,以短信平台或电话咨询的方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咨询和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的信息。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该系统向法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16.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指依靠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种途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目前司法改革面临着三大任务:一是“去库存”,将法院大量积压的案件进行分流解决,尽快消化;二是“降成本”,不仅要大幅降低国家投入于纠纷解决领域中的成本,使稀缺而宝贵的司法资源均衡分布于公力救济与社会救济领域,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当事人行使诉权、使用法院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和机会成本,切实增强纠纷解决机制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三是“去短板”,要强化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和作用,使之产生出纠纷解决的整体功能和规模效应,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上述三个方面司法供给侧改革,有助于将局限于诉讼和法院领域的司法改革延伸至整个社会纠纷解决领域,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出公正有效化解纠纷的制度生产力。

17.网上诉讼服务平台。20131015,“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该平台的核心功能是“三服务三公开”。“三服务”即诉讼引导服务、立案服务、咨询帮助服务;“三公开”即案件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通过这一平台,大大拓展了司法服务的空间,也有利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18.裁判文书上网。法律没有规定裁判文书要上网公布。为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倒逼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我院在全市率先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举措。为保守国家秘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下几类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布,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除上述情形外,未生效的裁判文书也不上网公布。因此,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数量少于实际办案数量。

19.审务督察制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我院定期全院各项工作进行审务督察。审务督察的方式,一是组织审务督察工作小组进行常规巡查;二是邀请司法监督员对审判工作进行巡查;三是由上级法院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四是针对一些投诉案件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督察。

20.“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

21.整治“六难三案”。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六难三案”问题上,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33项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了44个重点整治项目,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取得较好成效。

 

201701252037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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