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杏耀平台代理注册

(2020)粤0304执异1425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粤0304执异1425号

夏建统、杭州慧谷投资有限公司、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前海厚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夏建统、杭州慧谷投资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听证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申请人提出如下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两被申请人为(2020)粤0304执2830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各两份,听证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16时00分,听证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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