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304执异1440号
卢建设:
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家果园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荧、卢建设、罗祖钦、罗舒敏、韦量、唐建、詹朝文、高丽芳、高鹏发、余子湖、高秋霞为(2020)粤0304执28099号案件被执行人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听证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申请人提出如下申请:1、追加被申请人一至被申请人十一为(2020)粤0304执2809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2、申请由被申请人一至被申请人七在各自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广东福瑞大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申请人的576274.7元债务、相应迟延履行利息及诉讼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申请由被申请人八至被申请人十一在各自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深圳市福瑞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申请人的246974.87元债务、相应迟延履行利息及诉讼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本案全部执行费用由上述被申请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各两份,听证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10时30分,听证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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