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4执异560号
前海贝恩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芮健:
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申请人芮健为被执行人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人提出申请:“请求将被申请人芮健追加为(2021)粤0304执32961号案件被执行人,在被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认缴未出资本息范围内(被申请人认缴未出资额:10000万元)对被执行人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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