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担保财产明细表
申请人请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财产担保手续:
1、担保函应明确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财产、担保金额及承担的法律后果等事项;
2、用存款作担保的,应提交在深圳市内开户的存折、存单或对账单等原件核对;
3、用房产作担保的,应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近期(一个月内)在房产部门打印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单核对;
4、担保人提供财产担保的,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并当面签名确认,房产为共有的,共有人需当面签名确认;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材料以及公司股东会决议等材料。
担 保 财 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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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签名(盖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