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公告-杏耀平台代理注册

(2023)粤0304执13447号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3)粤0304执13447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唐纲很

唐纲很

9240元

预留被执行人一家三口必要生活费,一个月2310元,此次付2024年9月-12月

庄晓民

0755-

21981690、

21980312

(2023)粤0304执26849号

深圳市龙岗区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通汉、张革私、林菊娇、深圳市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王卫峥

114808.5元

退回买受人垫付税费

庄晓民

0755-

21981690、

21980312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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