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和深度运用推广,根据我院工作实践,从即日起,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交至本院的案件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各类申请书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应为文印版本。如当事人提交文印版本确有困难,可在我院9号窗口完成上述材料从手写版本转换为文印版本的工作,工作人员将免费提供指导和帮助。手写版本转换为文印版本后,当事人或代理人需现场签字、盖章确认文印版本材料的效力。立案窗口在进行立案登记时,将不再收取手写版本的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各类申请书和送达地址确认书。
同时,为规范各类申请书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填写要求,我院已在导诉台和9号窗口公布上述材料的要素式模板,当事人和代理人也可关注我院公众微信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诉讼服务”——“文书模板”栏目,下载文书模板,参照模板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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