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304民再2号
张楚宏: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邝炎宽诉原审被告陈素芬、张楚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中心,合议庭成员为马斌、韩文文、孙少芳,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此公告当天发布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杏耀平台代理注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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