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4刑初560号
本院定于2021年11月3日14时30分至18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21)粤0304刑初560号被告人刘海东、陈学铭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因疫情防控需要及受旁听席位所限,为保障庭审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被告人亲友需要旁听庭审的,每名被告人限派1名亲友参与;2.其他旁听人员需于开庭三日前联系本院,经许可后凭身份证参与旁听。旁听人员均需提供七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翁雅玲(电话0755-219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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