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郑晓辉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4)粤0304刑更6号
罪犯郑晓辉,女,1991年9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惠来县。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4刑初750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晓辉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郑晓辉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年2月26日立案,案号为(2024)粤0304刑更6号。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本院反馈。
联系电话:0755-21981846、21981944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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