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春节慰问品 (三)预算价:人民币47.4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需求说明 (一)采购内容 春节节日慰问品,600元/份,790份,合计47.4万元,按实际下单验收数结算。 (二)采购类型: 以各类食品为主,如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零食等,组合10个套餐选择,包邮到家,发货时间最晚于2025年1月10日前。 ★(三)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出具《承诺书》承诺遵守,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 四、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18:00接受报名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08 b室。联系人:谢先生:18128823925。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壹正肆副,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报价单位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各套餐商品并附彩图); (四)关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五)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带★的内容为报价单位须着重响应的内容,共3项,可以承诺书或其他书面材料方式在报价时一并展示); (六)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等)。 五、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满足三家以上报价,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需现场商洽及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傅小姐 0755-21981072; ★(五)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或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 (六)违约责任。 经采购结果公示后,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自行采购供应,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