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3)粤0304执5279号
曹沛等人诈骗案的被害人:
曹沛等人诈骗一案(深圳市盛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邦盛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刑终581号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案号为(2021)粤0304刑初442号】。本院刑事审判部门依职权移送强制执行,执行事项包含公安机关扣押、冻结在案及被执行人家属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并按比例分别发还给各被害人;
执行人曹沛向本案被害人退赔被骗损失,其他被执行人在尚未退缴的工资、提成(2018年3月后)等违法所得范围内继续向本案被害人退赔被骗损失。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扣了扣押、冻结在案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划扣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等财产,以上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082305.1元。经本院刑事审判部门确认,本案被害人为981人,损失金额共计20268306元。其中身份信息等要素齐全、具备领款条件的是837人(详见附件一),该部分被害人的损失金额共计18400806元,本次清偿比例约为5.339%。剩余144人(详见附件二)因缺少身份信息等必要的材料,暂不具备领款条件。
请附件一领款名单内人员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通过微信搜索“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认证通过后在“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栏中填写个人领款信息(具体认证指引需下载附件三查看)。非名单内人员无法通过验证;在名单内但无法通过验证的,或者有其他疑问的,可查看本公告附件四。
因领款人数众多,请各领款人务必仔细、完整阅读本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公告发布于本院杏耀平台代理注册官网杏耀平台代理注册)
1.问:不在附件一名单里的怎么办?
答:说明不属于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被害人,不在本次领款之列。可以自行关注有无符合自身情况的领款公告。
附件二名单人员可向本院执行局提交身份信息材料、拍卖合同及付款凭证等,经本院刑事审判部门审查、确认后,可参与领款。届时附件二名单人员领款公告将另行发布,不在本次领款之列。
2.问:对附件一显示的金额有异议怎么办?
答:附件一载明的可领取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投入金额减去已经收回金额(不区分本金及利息)乘本次清偿比例,请检查自行计算的结果有无扣减已收取的“利息”,该部分“利息”应折抵本金。
3.问:在小程序上填写后多久能收到款项?
答:因所涉人数众多,自本公告发布至实际放款时间预计需要90天。
4.问:在小程序上验证不通过怎么办?
答:可能有以下原因:
(1)不属于附件一领款名单之列的,无需再次尝试,详见附件四问题1的解答;
(2)在领款名单内但无法认证通过的,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三的操作指引。仍无法验证通过的,可以邮寄以下①至④项领款材料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26楼福田法院执行局[收件人:“曹沛”专案团队;联系电话:0755-21981325、21981027)];
①收款账户确认书(模板详见附件五,签字处需书写签名并捺印);
②领款人身份证明的正反面复印件;
③领款人收款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④领款人本人手持收款账户确认书拍照照片打印件;
(3)领款名单内的领款人已经去世的,继承人可以联系本院线下提交证明材料(公证书),杏耀平台代理注册的联系方式同上;
(4)在领款名单内但银行卡验证不通过的,建议更换银行卡再次尝试验证。
5.问:一定要使用当时支付投资款的银行账户来领款吗?
答:对领款的银行账户无限制,领款名单人员名下的银行账户即可。若领款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请提供一类银行卡,否则款项将被退回。
6.问:本次领款结束后,本案还会有款项发放吗?
答:若之后执行到其他款项,会再次发布领款公告。
7.问:错过了本次申报领款怎么办?
答:请先按照本公告的指引进行填报,付款时间顺延90日,不需要打电话给法院确认。
8.问:小程序上填报完毕要打电话给法院确认吗?
答:不需要,本院将按照附件四问题3所列的期限处理,如已申报且经过90日仍未收到款项,请联系本院。